《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业务要求》

发布日期:2026-06-02    作者:    编辑:王琳    浏览次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业务要求》

 

    为落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要求,规范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培养定位、行业产业需求及实际发展情况,秉持产教融合、实践导向原则,特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我院所有专业学位领域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

一、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熟悉国家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师德失范等不良记录,关爱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任职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任职条件,且符合相关科研业务要求,方可申请担任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申请当年6月30日),确保在法定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至少一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申请人须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全程参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指导、实践实习督导、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审核等各个关键环节,切实履行导师指导职责。

(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博士学位。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学术积累,能有效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创新研究。

三、专业经历与实务工作能力要求

    申请人须从事与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教学、科研、行业实务或管理工作至少3。具备扎实的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基础和良好的专业素养,了解本行业发展现状、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本专业实务技能,具有丰富的电子信息领域实务工作经验和独立指导研究生开展实务工作的能力,能结合行业实际需求设计研究生实践研究方向。

四、教学及实践要求

    申请人须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能结合行业需求和电子信息领域培养方案,有本专业相关的研究生或本科高年级课程教学经历,或1年以上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科研工作的经历,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

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具有丰富的专业学位领域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务工作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与行业产业导师合作联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科研要求

    申请人须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向,实践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拥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支撑条件,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实践创新研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保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人近5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EI期刊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其中T1可抵2篇)。

  2. 作为第一发明人(或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且专利已投入实际应用、实现成果转化或被企业采用,能为研究生实践研究提供支撑。

  3. 以第一作者出版与本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或主编与本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教材不少于1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优先)。

  4. 获得与本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不少于1项(排名前3);或获得行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奖项(如国家级行业协会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不少于1项。

  5.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项;或参与制定已公开发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排名前3

(二)科研项目与经费要求

    申请人5须承担相应科研项目,拥有必要的科研经费支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至少1项,且实际科研到账经费不低于20万元

2. 横向项目累计到经费至少30万元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导师资格的,撤销其导师资格,并记入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本业务要求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制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业务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我院相关规定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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