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四个专业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 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所有专业均按照1:1.3比例进入复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 |
一志愿招生计划 |
一志愿复试名额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合计 |
统考拟招生计划数 |
退役士兵计划 |
合计 |
统考 |
退役士兵计划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0 |
10 |
|
7 |
7 |
|
260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5 |
25 |
|
34 |
34 |
|
303 |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56 |
55 |
1 |
74 |
73 |
1 |
328 |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34 |
33 |
1 |
44 |
43 |
1 |
331 |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24 |
24 |
|
32 |
32 |
|
315 |
|
(南信大-国防科大第六十三研究所联合培养基地)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30 |
30 |
|
40 |
40 |
|
288 |
|
(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 |
10 |
|
6 |
6 |
|
260 |
|
(南信大浦口经开区创新港研究生培养基地)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30 |
30 |
|
39 |
39 |
|
263 |
|
(南信大浦口经开区创新港研究生培养基地) |
二、 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听力、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与通信工程(南信大浦口经开区创新港研究生培养基地)”专业成立两个面试专家组;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成立三个面试专家组;“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成立两个面试专家组;“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南信大-国防科大第六十三研究所联合培养基地)”专业成立一个面试专家组;“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成立两个面试专家组;“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南信大浦口经开区创新港研究生培养基地)”专业成立两个面试专家组;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各专业考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在3月30日(周日)一天完成。
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 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3月28日(周五)下午14:00—16:00到临江楼A区大厅根据张贴的分组信息至对应会议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下载地址:(https://yzb.nuist.edu.cn/info/1006/2868.htm),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1)《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5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方式详见附件2);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4);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附件5)。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
(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须在3月26号前缴纳复试费80元,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支付: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心理素质测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8:00至27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报名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等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17《模电与数电》,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50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外语能力测试包含: 1.英文自我介绍;2. 听力题:考生随机抽题,考官用英文朗读题目内容,考生回答。专业面试100分,包含两道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创新及应用能力的开放性问答题。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课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资格审核后发放的复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考试。
(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上午9:00正式开始,面试地点、候考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4、面试程序:
(1)面试抽签
抽签地点和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
(2)面试安排
A: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书时间安排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3月30日上午8:30或者下午13:00抵达指定地点候考。候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区。
B、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 到面试考场抽取专业知识题1道、创新及应用能力题1道、英语题1道。
C、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主考,答题前请将抽取题目的序号告知考官并准备作答。
D、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E、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签字笔。
四、 面试成绩的评定
面试成绩要求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五、 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50分。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为60%,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为40%。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
六、 其它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七、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八、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