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入推进学院党建品牌创建,培育学院党建工作亮点,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学院拟开展党建研究课题及“支部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学院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教研人员,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对党建工作研究有兴趣的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均可申报。
(二)“支部书记”项目申报:各教工及学生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党建研究课题,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3项。可参考《党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在其范围内根据实际选报,也可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填写《2023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党支部审核后报送至学院。
(二)各支部可参考《“支部书记”项目指南》(附件3),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方式和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可自选题目申报“支部书记”项目。申报需填写《2023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支部书记”项目申报表》(附件4),经支部审核后报送至学院。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
三、资助和管理
(一)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党建研究课题及“支部书记”项目立项名单。立项的党建研究课题和“支部书记”项目将分别给予1000元资助,立项时拨付一半经费,之后根据验收情况再拨付剩余部分。申请人应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二)立项课题(项目)应于2023年11月1日前结项。党建研究课题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对策措施,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省级(含)以上学术论文或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支部书记”项目应提交项目研究情况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以及研究成果和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等支撑材料(含照片、新闻报道等)。
(三)对立项的课题(项目),学院将加强督促与检查。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研究质量和进度。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