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并对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与量化测评;经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审,确定最终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已结束)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下午16: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58731396,联系人:钱老师,办公地点:滨江服务楼2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