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补授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04    作者:    编辑:朱正    浏览次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

学士学位补授公示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四条学生毕业当年因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款要求而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可返校报名参加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成绩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规定要求,可申请授予学位,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同意补授2020届、2021毕业生学士学位16人(附名单)。

公示期3天(1月4日-1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办提出。


联系地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办(学科二号楼C212

联系电话:025-58731571

联系人:朱老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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