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5    作者:电信院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十二五”期间第四批21个重大项目指南(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4651.htm)。

1、本次公布的21个重大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至29日16时。

2、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5年1月-2019年12月”。

3、“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承担单位数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30日前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58731154,58699823。

附件: “黑潮及延伸体海域海气相互作用机制及其气候效应”重大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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