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    作者:电信院    编辑:    浏览次数:

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奖励文件要求,申报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登记,获得成果登记号才能报奖。现就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1、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在“科技成果”—“成果登记”页面,下载《成果登记系统V7.0》并安装,根据使用说明做好文字录入工作。

2、完成文字录入后,请选择上报形式导出电子文档(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zip形式,切记不要更改导出的文件名)。在软件“数据处理”中选择“打印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请于6月30日前将导出文件和纸质登记表提交科技处成果办。

3、成果登记须向教育部缴纳成果登记费,标准为: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费用由学校先代为支付,待报销时从各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经费中扣除。

4、其他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完全一致;

(2)在省、市等其他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进行登记;

(3)往年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如项目名称和完成人无变动,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如有改动,则必须重新进行成果登记。

联系人:王小兵

联系电话:58699765

邮箱:cgb@nuist.edu.cn

科技处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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