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度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20    作者:研究生    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现制定我院2018年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1、考生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

2、接收免试生的硕士专业与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专业要求对口,“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点接收电子信息类、数学物理类等相关专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欢迎校内、校外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 

二、接收名额

  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院2018年的硕士招生名额,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得超过我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三、推免复试的办法和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考生需向我院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在2017年9月25 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提交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办。(学科楼2号楼C210室,电话:58731571)

(二)复试

由我院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和组织学生进行复试,确定本专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

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本着先申请先复试的原则,分批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本硕士点面试考核组成员由硕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

 2、面试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3、相关工作人员会提前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考核组成员当场按照百分制独立完成逐项评分。

   4、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

  面试成绩为考核组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数字平均值。

对已经面试的候选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硕士点接收名额和候选人志愿等额产生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

综合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以学分为权重)平均分*0.5+面试成绩*0.5

面试是免试研究生接收的重要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候选人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四、本细则解释权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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