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临近暑假,为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做好服务,凡在暑假期间有出国(境)意向,需办理出国手续(访学、旅游、探亲等)、签证、出国协议公证、政审等相关手续的教职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于7月12日前办理相关手续,以免给大家带来不便。联系电话:025-58731144,办理地点:行政楼510室。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规定,首次申请护照(因私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副高以上职称、副处以上职务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经过单位政审,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由人事处签字盖章,副处以上职务人员由组织部签字盖章。)
人事处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