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重新学习的报名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新学习方式:
1、单门课程申请重新学习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单独组班重新学习;
2、不足15人的,如本学期有相同的课程,学生跟班重新学习。如无相同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教师辅导学习。
二、考核方式:
1、单独组班重新学习的和由教师辅导学习的,在12月中旬安排考试。
2、跟班重新学习的,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课程考试,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则视同自动放弃,参加下一次的课程重新学习。
三、报名安排
(一)2007、2008级学生
9月15日-9月20日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
9月21-22日 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核对确认,并将重新学习费足额存入交学费的农行卡(80元/学分)。
3、9月24日 由财务科进行托收,扣款失败的学生名单将公布,26日进行第二次托收,扣款仍不成功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
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按时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得补报。
(二)2006级学生
9月15日-22日,在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报名,最多三门,不收费。
教 务 处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