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05    作者:研究生    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博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信息与通信工程 ”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3、参加复试的考生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

4、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记录。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的评定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英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满分为200分,其中听力100分,综合能力评价100分。

2、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复试前征求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时间:2019年3月14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2、考生要求: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在3月14日上午按时抵达指定的抽签地点进行抽签。

(2)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由专人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有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在规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可查询初试及复试成绩。

五、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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