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1)19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服务外包试点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3-04-07    作者:电信院    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苏省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项目学校》,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被确定为试点专业。为做好我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形式
学校成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领导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试点班学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培养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试点班学生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二、学生选拔
选拔对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的学生。
选拔时间:第三学期开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拔办法: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择优选拔40人左右。
选拔工作由教务处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籍管理
(一)培养措施和要求
1.试点班采用“3+1”培养形式,前3年以在学校学习为主,同时安排部分项目课程和实训,第4年以在企业学习为主,完成毕业设计。
2.试点班学生必须参加服务外包项目规定的课程和实训,项目课程和实训单独上课和组织考核。
3.试点班学生不得中途申请转回普通班。
4.试点班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当学期结束后回到普通班学习: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在试点班学习;
(2)因其它原因被认为不适合继续留在试点班学习。
(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试点班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发放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发放“参加服务外包人才试点项目”证书。
(三)回普通班学生的成绩与学籍管理
1.在试点班学习出现不及格的课程,原则上参加普通班的补考,对于普通班不开设的课程,参加单独组织的补考。
2.在试点班已修学分全部承认,修满180学分即可完成学业,但普通班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和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必须完成,由此导致超过180学分的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原试点班单独设置的课程,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
四、学生管理
试点班学生的日常管理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
五、培养方案
试点班学生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和合作企业负责组织制定。
六、其它
试点班学生学习期间,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其它均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办法从2010级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本科教学 服务外包 管理 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2011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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