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1    作者:科研    编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科研工作安排,近期决定对应结题的省科技计划(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进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应结题的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流程

(一)、项目组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下验收材料准备工作后,于2016年1月4日前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http://www.jskjjh.gov.cn/13kjskj2/),按照要求逐项填写验收申请表,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验收申请表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须逐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验收材料清单(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前必须准备完成):

(1) 项目合同

(2)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3) 技术总结(必要时含绩效分析)

(4) 项目经费决算表(省拨经费为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提供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表按照合同预算总经费支出出具决算,加盖校财务部门印章)

(5) 专项经费审计报告(省拨经费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同时要出具校审计处的内审报告)

(6) 企业同意验收证明(企业出具项目完成与应用情况报告,并须明确是否同意验收等)

(7) 专利、检测报告、产品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项目组召开审核会

项目组召开审核会,组织专家(五个不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包括本单位与合作单位人员)对项目实施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对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包括材料真实性、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是否通过验收的定性意见等)。审核会于2016年1月6-8日完成。

(三)、结题材料公示

对拟结题验收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材料作为正式上报的附件材料。学校于2016年1月11日公示,公示期3天。

(四)、学校出具最终意见

公示结束后,学校出具最终意见,作为正式上报的附件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

结题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验收材料清单、公示材料及单位最终意见)一式两份,不需装订,于1月14日报送至项目办,同时报送电子档至xmb@nuist.edu.cn 。

四、省科技厅审核验收。科技厅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对确已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项目出具验收意见。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8731154。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结题清单

附件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2015)

附件3:专家审核验收意见(模板)

附件4:企业同意验收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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