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推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作者:研究生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专业实践,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同时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为表彰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通知,根据《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现定于2018年继续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优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91-20188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报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实习实践,参评者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各学院根据学生或导师的申请,组织开展具体评审推优工作。每学院限报2人。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学院的下届申报资格。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审。我校共推荐5人,上报教指委。

四、申报材料

1、《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二),excel格式,文件名: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参评学生姓名。

2、《实习实践成效报告》(见附件三),word格式,文件名: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名称+参评学生姓名。

附件三将用于宣传推荐,附件二与附件三中的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918日前将评选推优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15室)。

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58235102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实习实践成效报告

 

研究生院

2018913

附件二: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xlsx

附件三:实习实践成效报告.doc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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